激光共聚焦顯微鏡對于樣品的要求較為嚴格,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:
一、樣品類型與制備
生物樣品
需在熒光顯微鏡下觀察熒光表達是否正常,以確定是否有必要使用激光共聚焦顯微鏡。
蓋玻片厚度要求≤0.17mm,以確保光線的透過性和成像的清晰度。
標本需要貼壁良好,不能懸浮,且需要在載玻片上固定好后送樣測試。
樣品需要加抗熒光淬滅劑,以保護熒光信號不被淬滅。
材料樣品
主要測試偏材料的樣品,且樣品需提前制備好。
樣品尺寸沒有嚴格要求,但B須平整,以確保成像的均勻性和清晰度。
拍出來*大面積為1.11×1.8mm到5×5mm范圍內,顏色可調。
二、樣品處理與標記
熒光探針標記:樣品需要經過熒光探針標記,以便在激光共聚焦顯微鏡下進行觀察和成像。
固定與活細胞:對于固定的或活的組織、貼壁培養細胞,應培養在Confocal小培養皿或蓋玻片上。懸浮細胞則需要甩片或滴片后用蓋玻片封片。
載玻片與蓋玻片:載玻片厚度應在0.8~1.2mm之間(某些要求中載玻片不參與成像,因此厚度可能不是關鍵因素,但蓋玻片需光潔且厚度在0.17mm左右)。蓋玻片應光潔無雜質,以確保成像質量。
三、樣品特性與成像要求
樣品厚度:標本不能太厚,因為激發光大部分會消耗在標本下部,導致物鏡直接觀察到的上部不能充分激發,從而影響成像效果。
激發波長與發射波長:需要明確樣品的激發波長和發射波長,以便選擇合適的激光光源和濾光片進行成像。
掃描區域與參數:對于需要重構的樣品,需要明確掃描區域大小、位置和Z步進等參數,這些參數會影響測試時間和成像質量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
封片劑:封片劑多用甘油與PBS混合液(如9:1的比例),以保護樣品并防止熒光信號淬滅。
樣品穩定性:樣品在測試過程中應保持穩定,避免移動或振動,以確保成像的清晰度。
樣品清潔度:樣品表面應保持清潔無雜質,以避免影響成像效果和造成儀器污染。
綜上所述,激光共聚焦顯微鏡對于樣品的要求涉及多個方面,包括樣品類型與制備、樣品處理與標記、樣品特性與成像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。只有滿足這些要求,才能獲得高質量的成像結果和準確的實驗數據。